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注册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好质量认证相关工作的通知》(市监认证〔2020〕9 号)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期间接待等工作方式的公告》(公告【2020】6 号)精神,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认证人员的注册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就有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认证人员注册工作
1.2017 年 1 季度和 2 季度的考试合格人员,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在考试成绩有效期内满足审核经历要求完成升级注册的,可在疫情解除后 4 个月内申请注册,考试成绩予以延期使用。推荐机构需填写《CCAA 认证人员考试成绩问题反馈表》(附件 1), 报送至 CCAA认证人员能力评价中心运行保障部, 经确认后, 考试成绩给予延期处理。
2.疫情防控期间证书到期再注册人员,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满足认证经历要求的,推荐机构于每月3 日前,向 CCAA 认证人员能力评价中心人员评价部提交《再注册人员情况申报表》(见附件 2),经确认后可先期完成再注册,但需在疫情解除后 3 个月内补足认证经历,由推荐机构将补交的认证经历证明资料报送至 CCAA。证明资料包括:审核计划和认证证书或在“认证机构业务信息统一上报平台”截取《审核结果及证书上报表》。CCAA 将对有关信息进行核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资格处置。
3.疫情防控期间需申请年度确认的人员, 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满足认证经历要求的,可在疫情解除后 3 个月内申请年度确认。
4.疫情防控期间注册过程中提出的不符合整改期限, 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 3 个月内关闭。
5.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的接触, 纸质注册材料采用快递邮寄或电子版方式报送至 CCAA 认证人员能力评价中心人员评价部。
6. 疫情防控期间注册缴费采取个人网上支付或机构统一汇款等非现场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工作
暂缓举办 CCAA 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在疫情解除后,根据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1.认证人员能力评价中心运行保障部
电话:65994481 65994253
邮箱:xitp@ccaa.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十号中认大厦 1508
2. 认证人员能力评价中心人员评价部
电话:65994531、65994532
邮箱:guor@ccaa.org.cn、zhangcm@ccaa.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十号中认大厦 1307
3.财务部
电话:65993804
如有本通知未尽的事宜,请与 CCAA 联系,联系方式见 CCAA网站首页的“联系我们”版块。
附件:1.《CCAA 认证人员考试成绩问题反馈表》
2.《CCAA 再注册人员情况申报表》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2020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