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业务范围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咨询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由“energy”的第一个字母“e”构成一个圆形图案,中间包含了一个变形的汉字“节”,寓意为节能。缺口的外圆又构成“CHINA”的第一字母“C”,“节”的上半部简化成一段古长城的形状,与下半部构成一个峰火台的图案一起,象征着中国。“节”的下半部又是“能”的汉语拼音第一字母“N”。整个图案中包含了中英文,以利于国际接轨。 整体图案为蓝色,象征着人娄通过节能活动还天空和海洋于蓝色。 该标志在使用中根据产品尺寸按比例缩小或放大。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所有权属于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使用权归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凡盗用、冒用和未经许可制作本标志,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节能产品认证是依据我国相关的认证用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国际上通行的产品产品认证制定与程序,经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确认并通过颁布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证明某一产品为节能产品的活动,属于国际上通行的产品质量认证范畴。 节能产品认证制度是国家经贸委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有效实施而推出的一项重要节能措施,是适应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旨在推动节能技术进步,促进用能产品的健康发展和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生产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作为我国节能产品认证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牵头组织并直接领导,接受国家质量监督局的指导、管理和全社会的监督。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会由来自国家经贸委、科技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经济综合部门的领导,建设部、信息产业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机械局面、国家轻工业局及国家电力公司等节能产品生产和使用的部分行业的专家,以及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国家计委能源研究所和清华大学等科研院校的专家学者等15人组成,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权威性。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是国家经贸委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成立。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是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会领导下的工作实体,是具有明确法律地位、财务和人员独立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具体负责认证工作的实施。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设在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 我国节能产品几乎涉及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本关逐步开展、分类进行认证的原则,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会确定首批拟开展认证的产品有以下三大类:绿色照明产品,包括紧凑型荧光灯和交流电子镇流器;家用电冰箱;工业耗能产品,包括风机水泵。这些产品使用日历大,面广,节能潜力巨大,由节能带来的环保效益经济效益也十分显著。


        1.机构组成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由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简称:"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简称:" CECP ")两部分组成。管理委员会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组成。 CECP 是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节能产品认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行政挂靠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标准研究中心。

2.认证产品

节能产品认证的技术含量很高并受诸多条件的限制。要开展某类产品的节能认证工作,必须要有认证用的标准或技术要求,要选用具备相应检验能力并符合条件的检验机构,要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等等。目前,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能够受理节能认证的只有家用电冰箱这一类产品,计划于 1999 年底陆续开展照明器具、风机、水泵等产品的节能认证工作。

3.申请条件

申请节能产品认证的企业及其产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应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境外企业应持有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 受审核方的质量体系符合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标准或等同采用 ISO9001-2008 的国家标准的要求及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的补充要求。 产品属国家颁布的可开展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 产品规定具有生产许可证,质量稳定可靠,能正常批量生产,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售后的优质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供应。 产品依据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确认的产品标准或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产品节能性能符合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确认的能效标准或制定的技术要求的规定。

4.申请方法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在开展某类产品的节能认证工作之前,首先会发布相应的认证用标准或技术要求。同时,也会适时地举办培训班,向拟提交认证申请的企业宣贯认证用标准或技术要求、介绍认证程序和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认证中心向企业发放《节能产品认证申请书》。认证中心在收到企业递交的申请书后即可受理其节能产品认证的申请。

      5.重要意义

消费者使用节能型产品,能够用尽量少的能源来维持或提高现有的生活水平。这一方面节约家庭支出,同时也为改善我们的居住环境、降低大气污染做出贡献,进而提高生活质量。另外,获证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的实物质量,在节能产品认证过程中也都经过了严格的审核和检验,其产品质量有一定的保证。从另一方面来看,节能产品的应用和普及,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一个国家的环保意识和消费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规定,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资格的企业,将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允许在获准认证的产品上粘贴节能标志。因此,消费者可以依据产品或其包装上的节能标志识别和选择高效节能型产品。

 

6.查询方法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及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建[2010]60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对地方上报的节能服务公司进行了评审。审批通过后记录认证库,具体可在中国节能在线网查询批次及数据[1] 。

 


友情链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    中检优邦(北京)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河南征信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中鉴认证有限公司    梅津(上海)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北京五洲恒通认证有限公司    北京恩格威认证中心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上海恩可埃认证有限公司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    河南祥和质量认证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中华红质量认证咨询有限公司   

2009 版权所有 郑州祥和质量认证咨询有限公司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咨询热线:周老师  13613809188

网站备案号:豫ICP备16027200号-1